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〔2017〕4号),现将《中国石化天津液化天然气(LNG)项目扩建工程(二期)码头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报告》予以公示(包括验收调查报告、其他需要说明事项和验收意见)。
项目名称:中国石化天津液化天然气(LNG)项目扩建工程(二期)码头工程竣工环保验收
建设性质:扩建。
建设地点:天津市南港工业区(滨海新区南港工业区东港池东突堤半圆体防波堤内侧,项目坐标为东经117°43'11.62",北纬38°45'13.62")。
建设内容:新建1个3~26.6×104m3LNG泊位及相应的配套设施。
建设规模:建成后天津液化天然气(LNG)项目码头的LNG总周转能力达1080×104t/a。
调查单位:北京中环博宏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
联系人:樊工
联系电话:18889045230
公示时间:2022年4月21日至2022年5月19日(20个工作日)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附件
附件1《中国石化天津液化天然气(LNG)项目扩建工程(二期)码头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报告》
附件2《竣工环保验收意见》
附件3《其他需要说明事项》
中石化天津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
2022年4月26日
3、中国石化天津液化天然气(LNG)项目扩建工程(二期)码头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.pdf
2、关于中国石化天津液化天然气(LNG)项目扩建工程(二期)码头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.pdf
1、中国石化天津液化天然气(LNG)项目扩建工程(二期)码头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报告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