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州至胶州天然气管道工程(淄青线胶州段改造工程)
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、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(国环规环评〔2017〕4号)等有关规定,现将青州至胶州天然气管道工程(淄青线胶州段改造工程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进行公示:
一、项目概况
项目名称:青州至胶州天然气管道工程(淄青线胶州段改造工程)
项目性质:改扩建
建设单位:山东省天然气管道有限责任公司
建设地点:青岛市胶州市胶北街道、胶莱街道
建设规模:管道由青岛市胶州市BJZ000桩出来后,向南敷设,在宋家屯村西北,穿越济青高铁、墨水河,后继续向南,在袁家村西北穿越G20青银高速,后继续向南,在袁家村西南转向东经王家村、在东蔡村穿越胶济客专,继续向东,到达终点胶州分输站。管径D813,设计压力10.0MPa,线路水平总长度为8.942km,主要穿越工程包括:规划G309穿越、G20青银高速穿越、济青高铁穿越、胶济客专穿越、墨水河穿越。同时改造胶州分输站,将工艺装置区内已建设备及管线全部拆除,新建收发球筒、过滤分离器、排污池等工艺设备。
二、公示时间
20个工作日
三、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
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。
四、公众反馈方式
公众采用电话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调式的意见和看法,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。
五、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山东省天然气管道有限责任公司
联系人:李文辰
电话:0531-87291054
附件1_关于青州至胶州天然气管道工程(淄青线胶州段改造工程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.pdf
附件4-青州至胶州天然气管道工程(淄青线胶州段改造工程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其他事项说明.pdf
附件3-青州至胶州天然气管道工程(淄青线胶州段改造工程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意见及签字表.pdf
附件2_青州至胶州天然气管道工程(淄青线胶州段改造工程)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.pdf